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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明合伙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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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零六章 崇祯新政(1/ 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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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种新兴事物的发明,自然是有利于推动大明资本主义的发展,但是,这还不够。

大明很多封建制度,依然是阻碍资本主义发展的巨大障碍。

通过史料和书籍,经过一年多对资本主义制度的了解,崇祯已经知道资本主义制度相对于封建制度的优越性。

而想要成为中兴之主的他,在潜移默化中,以及沈浪的影响下,自然也愿意尝试着去接受这种新制度的改变。

现在就是一个很好的时期,大量的封建腐朽贵族大臣被清洗掉,遭遇的上层阻力将会小很多,再加上最大的流寇被剪除,国内相对稳定。

即便因为推行改革,影响一些人的利益而造成动荡,中央朝廷也有实力予以平定,保障改革的稳步推进。

既然如此,沈浪和崇祯商讨之后,觉得可以逐步实施了。

当然,在这之前要确定政体形式。

因为资本主义制度,可是有着几种政体形式,比如二元制君主立宪制、议会制君主立宪制、议会共和制、总统共和制。

不出沈浪意料之外,崇祯最终选择了二元制君主立宪制。

想要一个封建君主专制的皇帝直接放弃权力选择其他三种制度,真的很难。

不过,哪怕是二元制君主立宪制,相对于封建制度,也是一种很大的进步,也表明崇祯愿意主动放弃部分权力。

而君主立宪制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拥有内阁和议会。

大明有内阁制度,但是内阁的运作和职权与现代内阁还是有不小区别的,所以崇祯重新对内阁的职责和权力进行了重新赋予,并进行了细分。

内阁成员有总理大臣、国防大臣、外交大臣、财政大臣、教育大臣、交通大臣、卫生大臣等组成,总计有十五人之多。

但是,此时大明的内阁成员只有五人,还差十位。

经过这段时间的考察、甄别,再结合史料的记载,在沈浪的配合下,崇祯将选定的十人纳入内阁,组成了以总理大臣蒋德璟为首的新内阁。

至于议会,奉行的是两院制,分为上议院和下议院。

上议院的议员,除了少部分由崇祯任命之外,其余的由两京十三省进行推举,暂定为两京各六人,每省各四人。

而下议院,则根据各省户籍人口进行名额分配,人口越多的省份,所得的名额也会相应增加,每省至少有三个名额,下议院人额上限定为两百人以内。

不过,被推举的人最终是否能够进入议会,还需要经过崇祯的最终批准。

两院拥有立法权、财政权和行政监督权,他们分别议事,讨论议案,分别通过,和内阁一起对皇帝负责。

政体形式选定了,就要推行各种适合资本主义发展的制度改革。

这些改革主要分为:政治改革、经济改革、土地改革、教育改革、军事改革、司法改革、交通改革等。

政治改革:加强中央集权,剥夺皇亲国戚的封地,收归国有。

削弱宗藩待遇,亲王入京,不得出京,由国家供养,但不得参政。

除继承爵位的可以世袭罔替之外,余者每传一代爵位就降一级。

改土归流,废除西南地区的土司制度,由中央朝廷直接统辖,与其他各省一样实行地方行政制度。

废除传统的“士农工商”身份制度,将所有宗室成员归为“皇族”;勋贵诸侯归为“望族”;官绅士大夫归为“士族”,其余工农商等一律归为“平民”,并允许各等级之间进行交往。

经济改革:鼓励和推进新兴的工业技术,改工部为工商部,管理工商业,鼓励工商业的发展。全面解除海禁,鼓励海外贸易的发展。

不管是皇族还是其他阶层,只要不当官,皆可以参与到工商业和农业中,鼓励私人开办实业。

土地改革:废除原有的土地政策,允许土地买卖,实施新的地税政策。

教育改革:大兴教育,废八股,推崇科学技术;两京及各省创办学校,教学制分为小学、中学、大学,其中小学为免费教育。

从小学开始推行汉话拼音,并逐步将沈浪从现代社会带过来的一些翻译好的书籍当成教材,奖励科学著作和发明。

军事改革:精简军队,改革军队编制,实行征兵制。除独生子和身体有疾病不宜当兵之外,凡年龄十八岁以上的成年男子一律服兵役,多子的人家抽一子服役,以长子优先,服役三年。

所有新兵训练改用勇卫营的训练方式,筹办军校,武科停试弓箭刀剑,改试枪炮、拼刺。

严禁大家族武装家丁,持有兵器,并对全国的兵器进行管制。

至于司法改革和交通改革还没有完全确立下来,因为司法改革涉及的方面太多了,包含刑法、民事法、商法等。

眼下也没有其他国家的法系可作参考,只能通过沈浪带过来的后世应用很广的法系进行归纳和应用,但这需要一个仔细推敲和琢磨的过程。

交通改革主要包含公路和铁路,但这些都要依赖于技术的应用和普及,只要相应的条件满足,交通改革实施起来反而是最简单的。

以上就是这场改革的主要内容,被称为“崇祯新政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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